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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如何认定毒品数量


什么是走私罪,走私罪怎么处罚,判几年?

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概念是什么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非...

共犯如何认定毒品数量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5万元的,才构成走私罪,未达到这一数额标准的,属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虽然一般走私违法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一样也是违法行为,一旦偷逃关税累计到一定金额,则构成犯罪。因此,建议平时携带物品回国的,慎重为好。

共犯如何认定毒品数量贪污罪共犯如何定罪,贪污罪共犯定罪注意什么?

贪污罪共犯如何定罪,定罪注意什么?请看下文。关于贪污罪共犯的定罪量刑问题,我们采共犯的独立性与共犯的从属性的统一说,也就是说,共犯的独立性与共犯的从属性是辨证统一关系,而且在某种情况下,它们显示各自的主导作用。

应该说,贪污罪共犯的定罪根据,共犯的从属性占主导地位,共犯的独立性处于辅助地位。总而言之,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法律要求特定身份的罪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应当以该罪论处。

也就是说,不具有贪污罪主体身份的人与具有贪污罪主体身份的人共同实施贪污罪的,不具有贪污罪主体身份的人也应以贪污治罪。当然,定罪的数额,亦应当依从于贪污罪的定罪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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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如何认定毒品数量贪污共犯的认定,共同贪污犯罪“个人犯罪数额”的认定

一、贪污共犯的认定根据共犯理论,对2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贪污的总数额处罚。

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对于共同贪污尚未分赃的案件,处罚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贪污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参照贪污总数额和共犯成员间的平均数额,确定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贪污个人所得数额虽末达到5000示但共同贪污数额超过5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都应给予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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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毒品罪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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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总是以违反一定的经济管理法规为前提。因为对这类犯罪行为,往往有相应的经济管理法规加以规范,从而这类犯罪都具有违反经济管理法规的违法性。而诸如杀人、强奸、抢劫等一类犯罪,则没有相应法律规范,直接由刑法加以规定,这是经济类犯罪的特点之一。

走私贩卖毒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认定量刑

一、 什么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犯罪对象是淫秽物品。

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2、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所谓制作,是指录制、摄制、编著、创作、生产、绘制淫秽物品的创造性活动;所谓复制,是指复印、拓印、翻印、翻录、翻拍、洗印、抄写淫秽物品的...详细

走私贩卖毒品罪什么是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

一、什么是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 贩卖毒品行为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二、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