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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治热点(6月17日
海南"带女生开房校长"被判13年6个月 家长称判太轻
2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陈在鹏、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工作人员冯小松犯强奸罪两案,分别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据悉,合议庭通过对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引导控辩双方对犯罪定性及量刑情节展开辩论,并听取了双方意见。法庭还依法传唤了侦查阶段为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的医生以及有关侦查人员到庭作证。【河南一官员强奸猥亵11名幼女被执行死刑】【海南一校长带6名幼女开房被免 警方称无性行为】【"校长开房"判决体现从重原则】
山西检察机关介入朔州爆炸事故调查
21日上午,该院反渎局已派员赶赴朔州小南国饭店爆炸事故现场,介入事故调查。
据初步了解,6月19日21时30分,朔州市开发区小南国饭店发生火灾,并在救火过程中发生爆炸。截至今天18时,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149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和观察。
事故发生后,朔州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朔州市检察院和朔城区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朔州饭店伤者多是围观群众】【微观察:公共安全无小事】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
20日上午,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中国儿童中心主任丛中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健全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在机制上,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牵头部门和协调机制来开展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伤害的工作。所以,导致一些部门对虐待儿童行为很难早期介入,执法无据。
“法律规定虐待致死也只有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难以起到威慑作用。”蒋月娥说,全国妇联从2008年开始就积极推进反家庭暴力专门立法,目前《反家庭暴力法》建议稿已提交立法机构。全国妇联还开展了受暴力侵害和拐卖被解救儿童临时监护制度的专题研究,已通过提案、报告等不同渠道提出了关于废除嫖宿幼女罪、修改《刑法》以及综合治理拐卖犯罪买方市场的对策建议。【看世界:警惕伸向儿童的"罪恶之手"】【正义面对面:建立性犯罪数据库 预防幼女受侵害】
我国婴幼儿奶粉将试行药店销售 禁贴牌委托生产
20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提出,今后,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自建自控奶源;在具体生产环节,增设“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我国现有127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滕佳材坦言,将按照重新修订的许可条件和要求,对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开展再审核再清理工作;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九部门或下发文件 不再新批乳企生产许可证】【食药监总局要求婴幼儿乳粉业建立先行赔偿制度】【正义网专题: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
食药监总局:香港问题银翘片与同安银翘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