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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节目创新的三点建议

法制新闻节目创新的三点建议 自从央视新闻频道的《法制在线》一改像《今日说法》这样的老牌法制栏目对案例进行法制分析和评论的模式,以新闻报道的思维方式第一时间进入案件的第一现场,向观众进行全面及时的动态报道,法制新闻节目就以其对社会矛盾的直接关注,对现实生活冲突的强度反映,和对涉及到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之间的权益差异和争夺的案例叙述解释,而受到了电视观众超乎寻常的欢迎和信赖。 与其所受到的关注度相应,法制类新闻节目同时也承载着广大观众所赋予的更多的期待。显然,法制新闻节目的竞争已经在不同领域内拉下了帷幕:如何在同一报道领域内做到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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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大差异化,如何更加全面深入地挖掘法制事件的深刻内涵及其承载的社会意义,凸显节目的法制理性品格;如何在强化节目的可视性的同时维护节目的权威性;如何有效地给观众带来最切实有效的法制信息服务等等,这些问题,必将渗透进每一个法制新闻节目的策划和制作过程之中。本文拟从法制新闻常见的几种形态出发对以上一些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

法制新闻报道:“做新闻要有想象力”
法制新闻报道易于走套路,这是一直以来都客观存在的问题。由于新闻事件在内容上都是法制题材,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同时案件的法律程序又有一定的一致性,致使长期以来法制新闻在报道上思维模式单一,结构类同。
在2004年的“当代中国传媒与法律高峰论坛”中,一直致力于电视法制节目研究的王军教授谈到:同类节目的竞争多体现在资源的重叠,即选题的重复上。比如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和二套的《经济与法》栏目的选题中76%都是重复的题材。同时,这至少说明一个问题:要与同类节目打差异战,必须培养记者以更新更妙更巧的视角关注新闻事件。
2003年首都多家媒体联手向社会呼吁为一贫困五胞胎家庭募捐,一时间地方媒体纷纷响应,在社会上掀起一片爱心之波。只有《羊城晚报》在这一片沸腾中作一粒冷静的石子,没有从爱心的角度呼吁,而是用大量的实例做背景理智地阐述了多胞胎的危险性,低成活率及其可能潜伏的后遗症等等,有效的纠正了老百姓观念中对多胞胎的羡慕,甚至采取非自然手段刻意的追求。该新闻获得当年的“全国好新闻一等奖”。
此外,新闻节目中的创新思维还有设置悬念,充分突显新闻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魅力;善于用语言放大珍贵而简短的镜头细节;出奇的新闻组合等等。电视新闻节目中的创新思维应该是因人而异,因新闻素材而异的,因此也给了新闻编导更多的展示自己智慧的空间。中央电视台新闻栏目的主力编导王阳曾提出过一个大胆的观点——做新闻要有想象力!只是这想象力只能用在寻找更新更俏更妙的角度或表现手法上,而断不能用在虚构细节、“合理想象”上。

法制新闻专题: 从“就事论事”到“哲理思辨”
在美国杰出新闻培训项目的报告中,成功电视新闻的第一项,就是要解读信息,不再光是传递信息。在信息爆炸时代,每个媒体可能都提供相似的信息,但是如何去理解?尤其在法制报道层面,由于受到法制意识和法制知识的限制,许多受众是被动的、有时甚至是不知所措地接受信息。所以对信息进行解释、诠释,能够起到引导作用的深度报道,还是非常需要的。
一般来说,新闻专题报道的主题深度有三个层次:就事论事、联系实际、哲理思辩。目前的法制新闻节目中,有一部分是以电视述评的方式在讲清楚故事的同时也参与一定的评论表达一定的观点,或在分析出这类问题的共性之后,将报道的主题由点及面地触及到社会事件的指导意义和示范性上。但是能挖掘到“哲理思辩”层面的节目比例还比较小。这一方面有素材的限制因素,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制作人员观念上的偏差。最常见的就是“就事论事”,在这里是指报道的主题提炼侧重于具体新闻事实的真相或意义,用新闻“纯客观”的手法展现更多的背景材料和相关信息。这是故事性专题的一大特色。正如学者赛门斯所说:“我们根本没有说服别人,我们只是向别人提供了他们用来说服自己的信息。”电视能用它特有的画面、音效、同期声等手段将事件性题材做得更加赋有表现力。但总归距离“哲理思辨”有一定的距离,难以完全完成深度报道的使命。
对于非事件性社会问题的关注,法制新闻的记者很容易自然而然地将自己摆在一个社会教化者的位置上,尽管这的确是媒体的社会功能之一,但是观众们在晚饭后放松地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不是为了请一个德育家教,要在维持法治节目的法制理性品格的同时将其“理性诉求”外化为容易被观众接受的“感性形象”,让法治深度报道成为“配方合理的胶囊,能将社会现实转化为能够消化的一个个成分。”

法制服务信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几件好事
电视受众调查显示,观众最欢迎的两项内容:第一是天气预报,第二才是新闻。为什么天气预报这么受欢迎?就是因为它实用,服务性很强。因此很多法制栏目都开辟了服务性的法制咨询单元,例如河南卫视《法制时段》中的一个单元“法制直通车”就是一个典型的都市服务型法制咨询单元:记者深入新闻事件现场,在观众的视野中与信息源直接交流,并作为观众的感官代表直接进入法制事件的解决程序中,并将其展现于屏幕之上,起到了很好的舆论监督和服务社会的作用。但是真正的法制信息服务类节目的核心理念并不在此,而在编导记者的策划意识和服务意识上。正如央视新闻编辑部主任编辑王阳所说:“用手中的新闻尽心尽力地为需要帮助的老百姓做几件好事,这就是最好的新闻策划。”这句话看似有些违背新闻理论,但是《大河报》、《本周》、《南京零距离》等各个形态的媒体以策划至胜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以新闻策划的方式为百姓做实事,这才是服务性新闻栏目潜在的成功秘诀。
如果我们的节目还是按部就班的遵循接到热线、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现场拍摄、专家点评的路线走下去,虽然走得轻车熟路,却似蜻蜓点水,解决不了问题。作为媒介,我们有责任为受众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对问题的解决方式实施舆论监督、对问题的解决结果实施追踪报道。这最后一项是观众最为期待的,但往往被媒介所忽视,或是碍于种种阻力或限制而放弃报道,这使得节目有点半途而废。我们应该认识到“信息量”是新闻报道的问题,以“服务性”为主旨的法制栏目单元只要切实把服务做好,有头有尾地追踪报道几件让当事人切实受益,让百姓心情疏朗的事,栏目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则不言自明了。
法制新闻节目,无论就其广泛的受众面来说,还是就其题材对公众和社会的敏感度来说,都不仅需要高度的法律专业水平和扎实的电视传播技巧,在本质上更需要的是一种对复杂的社会矛盾的理性认识以及对百姓发自内心的责任和关怀。


参考书目:
1. 吕正标 王嘉 《电视新闻节目 理念、形态与实物》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版。
2. 尹鸿 《评论:〈法制在线〉——法制电视栏目的新闻化探索》
3. 李矗 《法制新闻报道概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2年版。
4. 罗哲宇 《广播电视深度报道》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4年版。
5. 李矗 《试论法制新闻学的背景与前景》
6. 王阳 《电视新闻节目中的创新思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