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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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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相关规定 (2012-03-23 16:34:34)

标签: 杂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节录)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  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  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节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挪用公司资金;

(二)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发﹝ (节录)

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惩治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犯罪行为,现就《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几个问题解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