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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律师:樊奇杭死刑辩护多媒体材料文字版

朱明勇律师:樊奇杭死刑辩护多媒体材料文字版(第一集) (2012-02-10 20:51:38)

标签: 杂谈

2010-8-2 19:09:38

幽幽铁山坪

朱明勇律师:樊奇死刑辩护多媒体材料文字版(第一集)

(第一集) 看守所风波

律师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被剥夺

当残忍披上争议的外衣,难道我们只能面临死亡!

—为生命而辩

—朱律师

此番“打黑”,从民众的一致欢呼,到后来学界的担忧,发展到现在终于被大家直指为“黑打”,经历了一个递次转换的过程。而打黑本身的运动式执法,甚至公然罔顾程序正义,蛮横无理,……使得原本正大慷慨之举,顿时不清不楚。

坦率的说,使我们感到最黑之处,莫过于公共权力在“打黑”进程中表现出来的为所欲为。不是别的,正是此种为所欲为,才让我们真正感到“不安全”,感到“真黑”。重复一句,即便是“打黑”,一旦公共权力出现为所欲为的势头,公权滥用,便是对我们所有人的安全的最大威胁,如何不叫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胆战心惊?

------许章润,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案件背景:2009年的CQ,打黑的大戏一幕接一幕的上演。 6月3日发生在CQ市“爱丁堡”小区的一起枪案,被认为是拉开了这场大戏的序幕的导火索。半年之后,一起被告人数多达34名的涉黑案件进入人们的视野,这就是被媒体称之为“CQ打黑第一案”的龚刚模、樊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0年2月10日该案在CQ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第一被告龚刚模被判九项罪名成立,获死刑。不久该案便与众多CQ涉黑案件一样,主犯几乎无疑例外的在二审中维持原判。目前,此案已经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阶段。

作为本案被告人樊某某的辩护律师,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将秉承法律人独特的良知,逐步向世人揭开笼罩在这一惊天大案上的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一案的侦办早已偏离了法治的轨道,作为一名律师,一名被直逼死刑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如果再继续沉默,那将是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犯罪,是对我们这个标榜法治的国家的犯罪!

如果为了我毫无价值的安全而隐瞒这一切,我的良心将会终生受到谴责。虽然,说出这一切,也许我将面临的不仅仅是失去自由,但是为了我的使命,为了我的当事人,即便失去生命,我也无怨无悔。

如果,一百多名证人无一出庭;

如果,一百多本证据不敢当庭出庭展示;

如果,一个又一个被告人自杀也视而不见;

如果,一个又一个版本都出自警察之手;

如果,撞断了头颅依旧不能使我们惊醒;

如果,咬断了舌尖我们依旧麻木;

如果,违背人伦的奸笑还在声声响起,

那么,等待樊某某的必定是闪耀着“正义”光环的一颗罪恶的子弹。

那一刻,就让我们为他殉葬吧!

那一刻,就让我们为他痛哭吧!

因为,那一刻法治将为我们而殉葬。。。。。。。。

扑朔迷离的案情

早在2009年的7月我就接到了樊某某家人的委托,但是在以后整整五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关于此案当事人的任何线索,所有的信息均从公开的媒体报道得知。我的当事人涉嫌什么犯罪,被羁押在什么地方,案件到了哪个阶段,律师应该到哪个机关办理手续均成了最高机密。

我们到CQ市的每一个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去逐一查询,但是依然是一无所知。后来在开庭后才了解到,不仅是我,本案34名被告人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律师在侦查阶段甚至审查起诉阶段能会见到当事人,自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委托手续、律师公函就可以直接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在CQ已经成为一句空话。

11月20日,当地的律师在例行的联络中终于有了此案已经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消息,并与检察院沟通约定在11月23日(周一)到CQ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律师介入的相关手续,于是我即刻飞赴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