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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征及其预防对策

  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现象越来越呈现出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这种现象的产生既有其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本文结合笔者多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就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并探讨预防措施。

  一、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青少年阶段,是世界观逐步形成时期。在这个阶段,其思想最活跃,好奇心最强,他们社会阅历不多,盲目自信、思维简单,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很容易染上不良习气,甚至误入歧途,走向犯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非不分、易受不良诱惑。青少年时期正处于稚嫩向成熟发展的过渡阶段,这期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他们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增强,但是由于其知识少,社会经验不足,对某些道理理解肤浅,往往分不清是非、善恶、美丑,缺乏正确的是非观、法制观和审美观,易受到不良人的腐蚀、拉拢和引诱而走上歧途。如庆云县庆云镇一青年解某,18岁时就在当地一大型集团打工,由于聪明、勤快、能干,很快成为技术能手,深得经理的赏识,公司有意将其培养成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在公司对其考察期间,解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原来,近几年他结识了几个朋友,朋友们刺背纹身,经常出入酒楼歌厅,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很是羡慕。这些朋友出于某种目的,有意识的经常带解某去歌厅、酒楼消费,他感到非常“充实”、刺激。一天晚上,朋友们约他出去转转,实际上去盗窃,解某跟着去了,朋友们得手后,由解某开车将他们拉回。从此以后陷入犯罪的泥潭,他伙同朋友开始了大肆疯狂地盗窃活动,直至案发。后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有为青年的美好的前程就这样被毁掉了。

  2、犯罪动机简单、行为呈现突发性。青少年时期性情容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不善于控制自己,由于这些心理特点,形成了其犯罪动机简单、单纯,有很大的盲目性。他们为一件小事动辄大打出手,甚至施以残忍、野蛮的手段,犯下大案。如庆云县尚堂镇肖家村肖某,今年刚18岁,父母外出打工,因为刚从初中辍学,没有劳动能力,便自己在家照管家庭。因为家里盖房子时,父亲从邻居刘婶那里借了两千元钱。一天刘婶来他家要债,肖某说:过两天父母回来后就还你。等了几日刘婶又来了,因肖某父母还没有回来,刘婶就数落他言而无信。肖某认为她说的不好听,羞辱了自己,便恼羞成怒,对她怀恨在心,待刘婶回家后,他持刀窜至刘婶家,将其残忍地杀害。 

  3、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他们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越来越大,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如庆云县庆云镇前关村刘某,今年刚20岁,曾因盗窃罪被两次判处有期徒刑,因为在监狱内学到不少“技巧”,增长了“胆识”,被释放后不仅“重操旧业”,还更加变本加厉,又作下盗窃、强奸大案,被判处有期徒刑。 

  4、好奇心特别强烈,不惜以身试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性发育早,性早熟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性知识的缺乏,对性的好奇心理特别强烈,对性行为正确与否的认识基本上处于无知状态。生理变化带来一系列心理变化,由于当前我国对青少年早期性教育工作落后,同时由于对社会上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出版单位管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地下非法出版物品泛滥成灾,使青少年受到淫秽、色情、暴力等影响,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往往不计后果,不惜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严务乡严务村于某,今年刚15岁,在小学六年级读书。他经常到网吧玩暴力、杀人游戏,浏览黄色网站,由于受到这些不良内容的影响,产生了邪念。今年3月份一天,他窜至邻居家,用菜刀、酒瓶、方凳等将邻居女儿打昏后,进行奸淫,后担心案发,又用被子盖在其身上,将被子点燃,残忍的焚尸灭迹。一连串恶行,很难想象是一个刚满15岁的孩子而为。

  5、心里失衡,行为向侵财方面转化。由于当前社会分配不公现象普遍,贫富悬殊加剧,这些现象的出现,使青少年的心理严重不平衡,当他们的生活、学习或社会交往中受到某种刺激时,其心理状态与周围的社会环境发生激烈冲突,心理矛盾恶性膨胀,因而其犯罪意念也逐渐产生。不少青少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断变换手法,向侵财方面转化。如常家镇于店村崔某,他初中辍学后对父母谎称外出做生意,实际上到县城网吧疯玩网络游戏。当他看到有些人驾驶豪华轿车,穿着时尚服装,出入高档酒楼、商店消费,花钱如流水后,又联想到自己常常因为区区几十元上网费而为难发愁时,感到社会非常不公平,于是产生了抢劫钱财,改变窘境的歹念。一天晚上,他谎称去无棣县某村,租了一辆轿车,行至一偏僻地段时,用自制桃木刀具,猛刺司机的头部,司机弃车逃离,他驾车回家,对家人却说是作生意赚来的钱买的轿车。后崔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文化素质低,荣辱观错位。一些青少年,特别是大部分农村青少年,由于经济贫困等方面的原因,过早的辍学而走向社会。因为缺乏完整的教育,又脱离社会监管,这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淡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扭曲,荣辱观错位。违法犯罪在这部分青少年群体中不仅不会受到谴责,反而会当成“能人”来羡慕和崇拜。如发生在庆云县境内的“七批狼”抢劫案,该团伙成员中有五人只有小学文化,其他人员初中辍学。由于他们文化低,素质差,找工作困难,经济状况不好。他们中的孙某平常游手好闲、吃喝玩乐、打砸抢夺,无恶不作,为此被劳动教养,解除劳教后,他以此为资本,更加变本加厉,横行霸道。杨某、陶某等人认为孙某有“英雄气慨”,能干大事,非常了不起,对其崇拜的五体投地,便自愿的集聚到他手下“干事”,最终他们犯下系列抢劫大案,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很多,笔者认为主要是如下几个方面: 

  1、社会因素  

  社会影响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原因。 

  目前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还没有达到一定高的程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这些不健康内容严重污染社会环境,侵害、腐蚀青少年灵魂。 

  社会上某些领域道德失范,腐败现象对下一代的影响亦不可等闲视之。当前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和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现象,使一些青少年耳濡目染。一些有权、有钱、有关系的家庭的子女,相信“权大于法”,依靠自己的家庭、亲戚关系的势力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甚至违法犯罪。 

  另外,近几年来,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越来越多,一些比较具体的宣传报道,虽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过于细致的宣扬和描写,使一些青少年纷纷模仿,他们拉帮结伙、跪拜结盟,打斗抢夺,危害社会。 

  2、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的缺陷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在家庭教育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缺陷: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教,孩子有过错,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长大成人后愈发明显,甚至走向犯罪,父母想管教也管教不了了;父母因为忙于打拼事业,无暇顾及管教,对子女顺其自然,放任自流;有些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教,使之浪迹社会。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 

  3、学校因素 

  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高低,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在学校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成绩好的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到前途无望,万念惧毁;成绩差的学生则破罐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4、个人因素 

  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绝大多数青少年罪犯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他们大部分没有接受系统的中小学教育。因为文化素质较低,其分辨是非的能力也就相对较差,难以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负面影响,经不起诱惑,极易被坏人拉拢、利用。

  现在,一部分青少年因为被社会消极因素影响,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错位。这种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必然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最终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有一部分青少年自身修养差,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好义气用事,遇事不前思后想,不计后果,铤而走险,从而走上犯罪。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与世界其它国家一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会继续存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任重而道远。遏制青少年犯罪,不仅要从打击入手,更要从教育、预防入手,预防和打击并重。只有这样,青少年犯罪漫延的苗头才会真正得到遏制。青少年犯罪的主体是受教育不完善的学生,尤其是因各种因素辍学的中小学生。因此,社会、学校、家庭要从不同的角度,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文化教育、德育教育,这是预防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措施。

  1、社会预防

  根据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全社会要建立、健全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并从不同的角度开展预防工作。首先是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检察官、法官、律师要适时进入校园进行法制宣传,与学校合作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法制课教育,预防警示基地教育。法制教育的形式不是单纯的读法律条款,而是要以生动、活泼的小故事、小案例的形式,深入浅出吸引学生,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学生的印象,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其次是对于已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司法机关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教育和挽救为主,惩罚为辅,帮助他们认清犯罪的危害性,形成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给他们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机会;第三是青少年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学校,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外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取缔校园周围的网吧、游戏厅,彻底消灭滋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通过综合治理,努力清除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使校园内外及周边的环境得到净化,给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第四是对辍学的青少年的教育由基层有关部门依地域分工负责,对有劣迹的青少年则由司法等相关专业部门定期摸排、跟踪教育。坚持以预防为主,从根本上扼杀青少年犯罪的苗头。

  2、家庭预防

  家庭是青少年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青少年的身心能否健康发展,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着密切的联系。

  家长要当好启蒙老师。青少年具有逆反心理比较重,好奇心较强,社会经验不足,应变和自控能力较差的特点,一旦脱离家长的监管,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家长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子女的重任。一要当好启蒙老师,在孩子面前要做榜样,不要把自身存在的和社会上的不良习气传染给孩子。二要科学合理的管教孩子,管教要讲究策略,不能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通过父母精心的教育和引导会缩短孩子形成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时间。三要多交流、沟通,和孩子做朋友,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有不良行为动向时,适时的予以教育引导,将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家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青少年的家人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健康的思想、高尚的品行教育和引导青少年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要言传身教,让自身良好的品行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积极预防和制止青少年吸烟、酗酒、泡网吧等不良行为。

  家人要优化青少年的教育环境。在家庭教育中,青少年的家人要尊重青少年的人格尊严,多关心,多交流,多沟通,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心理动态,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循循善诱,动之以情,因材施教,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促使他们健康成长、进步。

  3、学校预防

  学校是塑造人格的地方,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教育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唯分数论”观念,对成绩不好,德行一般的学生疏于管理,为一些青少年犯罪在学校阶段就埋下伏笔。针对这种情况,必须加大对教育管理方式的改革力度,确立素质教育的观念,摒弃唯分数论的错误思想,提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青少年在学校阶段得以健康成长。

  要加强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人生观的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优秀的品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要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完善学习、纪律等规章制度,把预防学生犯罪作为衡量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法治意识,用良好的言行为学生树立榜样。

  4、青少年自身预防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起:

  一是青少年要注重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法制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青少年要针对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自觉加强思想品德及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坚决避免不良环境的影响。目前城区及乡镇驻地有不少酒吧、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由于涉足该类娱乐场所的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一些青少年出入这类场所,很容易受到腐蚀。所以青少年要坚决拒绝进入这类娱乐场所,要增强抵制不良环境影响的能力。 

  三是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有劣迹、有不良品行的青少年结合在一起,进行不良的社会娱乐活动,是导致违法犯罪的诱因之一。同时,社会上一些有劣迹的成年人利用青少年社会经验缺乏、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多种方式传播犯罪思想,教唆作案手段,使青少年误入歧途。有不少青少年正是由于不良交往,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之间要建立良好的、健康的人际关系,要坚决拒绝不良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