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挪用资金罪 >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2011-08-02 来源:四川刑事律师网 浏览次数:0

    答: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本网相关案例:电话邀约客户参与炒股涉嫌诈骗,本网律师为其辩护,成功获轻判

相关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

延伸阅读

上一篇: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下一篇:什么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从重处罚?

为你辩护网由成安博士发起创办,本网汇聚中国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全力打造中国律师界第一刑事品牌,本网强调团队协作和案件精细化管理,只做刑事案件,找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取保候审律师、律师合作……就上为你辩护网 专注刑事案件,案例证明实力

你应该关注

图文推荐

查看为你辩护网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