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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立案标准
什么是走私罪,走私罪怎么处罚,判几年?
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一、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关货币方面的犯罪越来越多,持有、使用假币的犯罪也时有发生。在司法实践...
强迫交易立案标准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混淆在一起,成为合同诈骗罪认定的一大难点,也是律师与检察官争议最多的部分。特别是内容带有半真半假性质的合同,只有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意向,对于其他承诺部分,主观上没有履约的意图,客观上没有履约的行动,很容易被当作合同诈骗追责。
强迫交易立案标准什么叫强迫交易罪,如何认定强迫交易罪,判几年?
一、什么叫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如何认定强迫交易罪(一)强迫交易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强迫交易行为属于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刑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2、多次强迫交易的;3、社会影响恶劣的;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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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立案标准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一、什么是强迫交易罪(一)强迫交易罪的概念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强迫交易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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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总是以违反一定的经济管理法规为前提。因为对这类犯罪行为,往往有相应的经济管理法规加以规范,从而这类犯罪都具有违反经济管理法规的违法性。而诸如杀人、强奸、抢劫等一类犯罪,则没有相应法律规范,直接由刑法加以规定,这是经济类犯罪的特点之一。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一、什么是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取消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刑法第174条第2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始得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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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非法经营罪判多少年?
一、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