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辩护律师 >

2012年3月22日,聂磊的辩护人钱列阳律师接受“上

2012322日晚23:20,青岛涉黑案“黑老大”聂磊的辩护人钱列阳律师接受采访,在上海第一财经频道《首席评论》栏目正式播出,钱列阳律师就聂磊案所涉及的罪名、案发过程及此案辩护的核心问题等谈了自己的观点。

     

   

        

2012320日,青岛涉黑案聂磊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聂磊当庭表示一审判决过重,是否上诉有待于跟律师商量。钱律师表示是否上诉的理由在于判决理由在法律、法理上是否讲得通。钱律师认为,如果不是涉黑,聂磊所犯几个罪名,如十多年前所犯的故意伤害罪,认定共同犯罪是没有问题的,但其是否为主犯?对其是否应当判处死刑?是值得我们法律人研究的。

    

     

钱律师就主持人提出的“为何聂磊十年无案底,一朝东窗事发”发表了个人观点,他认为从法律上来讲,保护伞并非涉黑案件的必要条件,这种现象的产生是由我国法律缺失和制度缺失造成的。

     

钱律师讲到,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无论他之前是好人还是坏人,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来讲,他都是一个公民,律师要做的工作是还原事实真相,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钱律师认为,聂磊案现象是跟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分不开的。

当主持人问到本案辩护的核心问题时,钱律师这样回答:我认为本案辩护的核心在于判决要讲法理,在法理、法律上有充分的论证,合情合理,让老百姓及家属心服口服,这才是一份好的判决。

视频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