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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因家庭聚会被拘留(父十天母15天),申报手续一直在递交,且政府部门都了解情况。可是今天父母被拘留时警察给家属的单子上写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可是父母根本没有触犯这条,但是他要求我签字按手印,我就没按。警官就写上了“当事人拒绝签字”并且没有将那两张纸给我。我想知道,这样乱按罪名的拘留是否可是当作是执法不当那类的问题,然后去要人?或者能够采取其他的什么措施?期待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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