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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绑架罪专业辩护律师看守所会见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08日 国家地区   中国» 广东 » 广州

发布人 黄爱江 公司  广东东方星联 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8室 网站  广东东方星联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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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 157 21415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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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层1101、1108室

闫嫣律师:(执业证号:14401  3832)大学学士,研究生学历,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闫嫣律师的团队汇集了硕士、博士、财税、建筑、金融等方面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客户提供公司、房产、合同、刑事、商事、离婚、继承、股权等全方位综合法律服务。

 一、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服务:

a.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进一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b.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d.申请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e.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二、刑事审判阶段的法律服务:

a.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b.到会见在押被告人;

c.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d.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出口头及书面辩护意见;

e. 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f.代理被害人出庭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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