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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

北京读者问:我侄子在广州工作,最近因挪用公款已被刑事拘留。听说挪用了约十万元,家人都非常着急。请问我侄子会被判多少年的刑?

答:根据广东省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数额标准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如果你侄子挪用公款十万元,则属于数额较大的情节。依照《刑法》第38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条的规定,1.如果你侄子挪用公款是用于个人生活,并且已在三个月内归还,不构成犯罪。否则构成挪用公款罪,处5处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挪用公款归个人或者他人使用,并且用于或者明知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则不受归还时间的限制,构成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挪用公款归个人或者他人使用,用于或者明知他人用于非法活动,则属于情节严重(注:手段恶劣、多次挪用、造成严重损失等也属于情节恶劣),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4.如果是.挪用救灾、抢险、扶贫、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