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职务侵占罪 >

广东东莞: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是多

广东东莞: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是多少,量刑标准 (2011-07-01 15:08:55)

标签: 杂谈 分类: 刑事类

邓凤歧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2521285(18922990090)

咨询在线QQ号:781667808

电子邮箱: dfq1971@sohu.com

执业律师事务所:广东尚融律师事务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35栋112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旁)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指导意见,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如下:

      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的主要标准,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1、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3、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办理单位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认定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犯罪地在广东省内的,按照当地的标准掌握;犯罪地在广东省外的,按照二类地区的标准掌握。

分享:

喜欢

阅读┊ ┊ ┊┊ ┊打印┊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转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

后一篇:诉讼中存在的风险

评论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 发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

    昵   称: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 前一篇[转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

    后一篇 >诉讼中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