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挪用资金罪 >

东莞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 挪用资金罪要坐牢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25日 国家地区   中国» 广东 » 东莞

发布人 周乃文律师 公司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915办公室 网站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邮件  libayaa@163.com 手机  13580904989

电话   86-0769-89917173 QQ   894885805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用户级别  银牌会员     志趣认证 加入时间  2010年11月03日(距今1219天)

精准匹配 东莞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  挪用资金罪要坐牢吗  

报价 暂无报价

周乃文律师团队代理众多的挪用资金罪,多次为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罪轻、无罪等精彩辩护。挪用资金罪的多次刑事辩护经验造就了我们对该罪案件的敏捷的判断能力、精确的把握诉讼核心、在挪用资金罪涉案证据的攻守驾轻就熟。事实是否清楚,罪与非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这五个方面直接影响着判决结果,周乃文律师团案件进行流程化管理,优势组合,精耕细作,团队化服务于每一案件,引领案件走向成功!我们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会见 、法律意见、出庭辩护、方案策划、取保候审、无罪辩护。

      挪用资金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条文:
    七、将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修改为:“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您正在为涉嫌挪用资金罪身陷囹圄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被抓的亲人寻求帮助时,你可以联系周律师为其提供取保候审、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缓刑等优质服务。周律师永怀感恩与敬畏之心,通过帮助别人来帮助自己,通过成就他人来成就自己的品牌。希望更多的当事人有幸得到本律师团队的帮助。 欢迎广大有需求的群众走访本所来咨询。

以上版权归属周乃文律师,请勿抄袭,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作单位: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K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K      周律师服务热线:13580904989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894885805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东莞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 挪用资金罪要坐牢

东莞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 挪用资金罪要坐牢

关键字:东莞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  挪用资金罪要坐牢吗  

给我留言,我会立即联系您,谢谢!

2014年{宋代官窑}香港市场怎么样2014-03-07

2014法兰克福上海数据中心机房设备展2014-03-07

{宋代官窑}的销售方式都有哪些2014-03-07

深圳到苏州物流公司《江苏货运》2014-03-07

深圳到安徽马鞍山当涂县物流专线公司2014-03-07

天津哪里回收红米手机?找众兴 高价上门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