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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13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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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13564487689
字体大小: - - zhiwuqinzhan 发表于 10-02-07 18:35 阅读(455) 分类: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两者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上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体上侵犯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两者的区别是:⑴犯罪客体不尽相同。两罪虽然都侵犯了财物的所有权,但职务侵占罪侵犯了财物所有权的全部权能;而挪用资金罪只侵犯了所有权的一部分,即侵犯了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并未侵犯处置权。⑵犯罪行为对象不尽相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外延广于资金;而挪用资金罪只能是本单位的资金。⑶犯罪故意内容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故意内容是以非法占为已有为目的,完全不打算归还;而挪用资金罪的故意内容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准备日后归还。
上海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63.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罪。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1)挪用资金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资金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资金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资金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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