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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罪的证据认定
有这样一个案件。甲某在一个楼房已经盖好但长期无人居住的小区盗窃房屋里的电线和铝材,在前几次都没给人发现而小区管理也没发现。在最近一次甲某从窗户下来后正好有巡查的老头走过来甲某只好装做在大便。老头要拿甲某的袋子看甲某不给最后甲某离开现场,当时老头没看见甲某从窗户下来,也没看见甲某有任何工具以及盗窃的物品(被发现这次甲某正好没实施盗窃只是进去看了下)。但是随后老头发现临时的木门锁被更换了,但时他没有看见时甲某换的。请问现在这情况下警察介入调查够证据认定以前被盗窃的空楼房是甲某所为吗?甲某以前所得物品早已经没有了。也没被任何人看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