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贪污罪 >
【找广州贪污罪辩护律师受贿罪辩护律师挪用公
补充说明
贪污受贿罪辩护高律师,目标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处罚、无罪,高胜诉. 联系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层1108房(广东地质山水酒店旁)(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B出口;公交动物园南门站)。
执业理念: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典
高焰民律师,1984年在“精英教育”背景下考上大学,法学、中文双本科学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广东省、广州市律协会员,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高级资深律师、合伙人,房地产高级经济师。从事政法、律师工作二十余年,处于律师生涯的黄金年龄,熟悉法院、检察院内部工作程序和处事惯例,社会阅历深广,社会资源广泛。曾在国家核心法学期刊上发表过法学理论和办案实践文章。
亲友被刑事立案、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后,请您打醒精神,委托最专业的刑事律师。高焰民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近年来主攻方向之一为刑事辩护,精研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辩护、死刑辩护。死刑辩护颇有经验特色! 高律师擅长收集、分析证据,找到案件突破口,从容应对控、辩、审三方不同的角色定位,换位思考案件,使控辩审三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合法、微妙的和谐关系。专业、精深、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法、理、情融会贯通。经高律师出色的辩护,提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辩护意见绝大多数被法院采纳,改变案件定性、判决缓刑或极短的刑期,让当事人早获自由或新生!刑事附带民事代理案件则尽力为被害人争取合法利益。赢得了检察官的尊重、法官的认同、当事人的赞许!每年办案多起,高律师成功辩护案例均为亲力亲为,并有原始案卷材料存档备查。高律师成功辩护案例、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是因为高律师尽职、专业的辩护,离不开相关司法机关及案件主办者的秉公执法和裁断!
受贿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广州专业资深高焰民律师, 温馨提示:当事人选对专业资深律师特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