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故意杀人罪 >

邓玉娇案关键:“强奸”是否成立

  如能根据事实认定邓贵大等人涉嫌强奸,则邓玉娇的行为在法律上适用无限防卫原则,当无罪释放。   但在巴东当地官方的第三次情况通报中,出现一个关键变化:冲突地点为服务员休息区,且有两名服务员进行劝解。这一点,在《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中,邓玉娇的朋友证实了。如果法院不认定这是强奸行为,则邓玉娇的行为并不适用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而是故意伤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在认定为故意伤害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邓玉娇有利的是,邓贵大有过错,邓玉娇的行为属激愤状况下杀人。而且,邓玉娇杀人后主动报警且无逃脱行为,自首情节明显,如被量刑应从轻。因此,量刑很有可能在10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