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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波 黄琼 | 来源:光明网 |北京丰台律师|北京诈骗罪辩护律师|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谎骗农民无需参考即可拿证,联系他人代办假证获赃八万。8月6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江(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0元。  被告人张江,湖南桃江人。2011年上半年,张江在桃源县寺坪乡收购竹子时,结识了该乡的货车车主黄某、张某等人。在聊天中,张江发现黄某等人急需办理驾驶证,突然萌发“生财”念头。他对黄某等人谎称,其在相关部门有熟人,不用参加培训,也无需考试,通过关系可以买到真实的机动车驾驶证。见其说得信誓旦旦,黄某等人信以为真,并且将这一“好事”介绍了同乡的多位朋友。尔后,黄某等人委托张江帮他们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张江则向每人收取办证费5000元,共计80000元。


  后来,被告人张江根据自己曾经办假证的经验,很快在益阳市区联系到了制售假证的人。张江先后为黄某等人联系制作了11张机动车驾驶证(B2)。但交付之后,黄某等人很快发现所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全是假证,便要求张江退还办证费。张江知道事情已败露,便以更换真实的机动车驾驶证为由,收回了黄某等人的假证。可是,自那之后,张江既未给黄某等人更换真实的机动车驾驶证,也未退还所收取的办证费。得知被骗后,黄某等人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11年12月5日,被告人张江被邵东县公安局抓获;同年12月6日,被桃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1月12日被逮捕。案发后,张江将赃款退给了公安机关,并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江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退赃,予以从轻处罚;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