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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客观要件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敲诈勒索罪与受贿罪如何区分?

一、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

贪污罪的客观要件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因为行贿和受贿行为往往同时完成,且《刑法》对行贿罪和受贿罪都作了处罚,因此人们会惯性的认为,只要有受贿罪必有行贿罪,其实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并非必然对应,行贿罪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成立行贿罪,不能以是否存在受贿犯罪为前提,而是以刑法的规定为依据。

贪污罪的客观要件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证明方法,贪污罪犯罪客体的证明方法

一、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证明方法(一)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证明对象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所谓“主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具体负责经手、管理公共财物,但依其职权范围具有调拨、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公共财物的权力;所谓“管理”,是指具有监守或保管公共财物的职权;所谓“经营”,是指将公共财物投放市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利用公共财物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职权;所谓“经手”,是指具有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的流转事项的权限,经手人虽然不负责公共财物的管理和处置,但具有基于职务产生的对公共财物的临时控制权,这种权力与其职务有紧密的...详细

贪污罪的客观要件任职前受贿如何认定,受贿案件客观行为表现如何认定?

一、任职前受贿如何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取得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取得现有职权之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

具体来说:1、严格把握任职前与任职后的界限。即要以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起为标准区分。即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以前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前的受贿行为;而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包括当日)以后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后的受贿行为。

2、否依法追究行为人任职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区别对待。关键是看受贿行为与行为人任职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如果存在,则应认定为受贿罪;如果不存在,则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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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犯罪要件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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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受贿罪犯罪要件什么是刑法上的受贿罪,法院对受贿罪一般怎么判?

一、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详细

受贿罪犯罪要件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一、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