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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杀人烹尸案开审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图)

湖南杀人烹尸案开审

湖南杀人烹尸案开审,原本犯罪分子极其残忍的犯罪手法已经让人无法忍受,但其在法庭上冷漠、平静的神情更是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冷血动物!这已经不是一般的犯罪行为了,这跟恐怖分子的行径有什么区别呢?

7月23日上午,发生在湖南株洲市的杀人烹尸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更多细节被一一披露。时隔8个月后,不少人这起去年11月发生的案件,依然记忆犹新,尤其是凶手杀人后烹煮尸体三天三夜的骇人情节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故意杀人罪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按照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