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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盗窃罪辩护技巧浅议

[转载]盗窃罪辩护技巧浅议 (2013-03-25 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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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盗窃罪辩护技巧浅议作者:zhangnaig

盗窃罪辩护技巧浅议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2012-08-11 22:11:48 作者:SystemMaster

 

   盗窃犯罪可以说是财产犯罪中发案率最高的一种犯罪。据不完全调查,公安机关破获的侵财刑事案件中,盗窃罪几乎要占据二分之一。从我市律师受理的刑事案件的比例看,盗窃罪的辩护所占的比重也相当大,盗窃罪的刑事辩护已成为我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之一。为此,提高律师在办理盗窃罪案件中的刑事辩护水平,对于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准,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具有很大意义。

盗窃犯罪作为一种常见的财产犯罪,许多律师刚入道时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案件。正因为其常见,许多人觉得办理这种案件非常简单。其实,这种认识往往是不全面的。实际上,盗窃犯罪虽然是一种常见的罪名,但却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犯罪。从犯罪形态上看,它涉及到普通盗窃、加重盗窃、共同盗窃和盗窃未遂等。从盗窃对象来看,它涉及到盗窃一般财产、盗窃珍贵文物、金融机构,以及盗窃技术成果、盗窃电力、水力、天然气等具有经济能源价值的无形财产,还包括存单、债券、提单等有价证券以及通信线路、电信号码和电信设备、设施等。从盗窃主体上看,它涉及到自然人盗窃与单位盗窃。从盗窃与其他犯罪之间的界限来看,它涉及到侵占、诈骗、抢夺、抢劫等多种犯罪。鉴于盗窃犯罪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盗窃犯罪法》,对盗窃罪进行明确规定。因此,熟练掌握盗窃罪的犯罪构成理论和相关刑法、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认真研究司法实践和刑事辩护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尤为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从辩护律师的职责看,刑事辩护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无罪辩护;二是罪轻辩护。下面,我也就将按此分为两部分,结合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谈谈我对盗窃罪的刑事辩护一些心得和体会。

 

盗窃罪的无罪辩护要点

律师每接手一件刑事案件时,首要的问题是要弄清楚你的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罪与非罪问题,是刑事辩护的首要问题和关键问题。如何确定是否构成盗窃罪,总体而言就得从我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基础,结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分析。理论上讲,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条件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就不构成盗窃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一是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二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三是犯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盗窃罪的主体要件的辩护要点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依据上述刑法规定,应注意如下辩护要点:

1、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对于被告人的年龄接近刑事责任年龄时,律师一般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年龄的计算方法。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应以其满十六岁周岁生日之第二天起计算。

(2)要查明是否存在错把老历出生日期作为公历日期登记的情况。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目前还存在父母只记子女的老历出生日期的现象,导致而后户口登记时将其老历出生日期作为公历日期予以登记。 

(3)要查明是否存在出生日期登记错误情况。由于多方面原因,被告人的年龄可能存在登记错误问题。

(4)要注意区分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和破获案件时的年龄,不能以案发时间作为计算被告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