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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02日 国家地区   中国» 广东 » 广州市

发布人 张律师 公司  广东依法治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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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成立10年,有20多名资深执业律师,40多名优秀律师助理。律所一直秉承分类专业化发展的模式,形成民事团队、知识产权团队、婚姻继承团队和刑事辩护团队等多个专业化发展的团队。 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每年代理刑事案件上百件,为无数当事人洗刷冤情,积累大量实战经验,与广州各大看守所、公、检、法等系统都保持密切联系,真心真情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团队专业从事刑事案件咨询 、代理,擅长运用法律手段、法律技巧为当事人作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争取代价、损失最小化。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的帮助贯穿于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团队理念是真心为您付出,真情为您疾呼。以实现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己任,如果您选择了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就不是单个律师在帮您,而是整个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团队在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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