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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故意伤害罪的处罚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伤害未遂的法定刑选择。对出于重伤害故意但没有造成任何伤害结果的案件,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使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刑,同时适用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而不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否则会造成罪行不均衡;对出于重伤害意图而没有造成重伤却造成轻伤的案件,不宜认定为故意重伤害的未遂,而应认定为故意轻伤害的既遂。直接适用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法定刑,不在适用总则关于未遂犯的规定。

二、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认定。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是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被害人身体器官大部分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残疾程度可以分为一般残疾(十级至七级)、严重残疾(六级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级至一级),六级以上为严重残疾,实践中并不是只要达到严重残疾就判处死刑。还要根据伤害致人严重残疾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来决定刑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严重残疾,只有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才考虑使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