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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POS机套现判处非法经营罪

来源:秦皇岛律师|杨景明法律服务网 秦皇岛律师咨询-官方主页 | 发布时间:2012-8-8 | 浏览次数:

    厦门非法套现的“生意”越来越红火。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剧增,今年1至4月份,厦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同比上升了333%。

  这些疯狂套现的POS机全部都是“外地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王诚说,POS机跨地区刷卡套现越来越疯狂,已成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一大“乱源”。

  黄某是厦门本地人,拥有大学学历。2011年年初以来,他先后租用厦门市国际文化大厦等多个地点作为窝点,雇佣陈某、傅某、郑某等人,直接替持卡人刷卡套现。短短半年内,黄某以此方式套现5518万元。

  其中,黄某雇佣的陈某负责记账、转账,傅某负责为持卡人刷卡套现,陈某、傅某参与的套现金额有4855万多元。郑某负责为持卡人刷卡套现,其参与的套现金额达人民币上千万元。

  2011年6月9日,厦门警方对国际文化大厦作案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陈某、傅某和郑某并缴获作案工具。不久,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黄某等人一共套现6500多万元,主要采取两种手段牟取暴利:一是以收取套现手续费的形式,直接替持卡人刷卡套现;另一种是以出租POS机抽取提成的形式,以套现总金额0.4%至0.7%的比例抽成。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黄某系主犯,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


  这是一个暴利行业,套现1000万获利6至20万

  这些非法套现案件 “成本低廉”。只需要一间出租屋、数台电脑、几部POS机、一两个员工,就可以作案了。而与如此低廉的成本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每月高达几万、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的利润!

  据厦门中院刑二庭法官黄冬阳介绍,以代刷一笔1000万元的套现业务为例,按每笔交易可收取0.6%-2%“手续费”的标准计算,刷卡公司只要在POS机上一刷,便可从这笔业务中获得6万至20万元的暴利。所以,投机分子对此行业“趋之若鹜”。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比较大的“刷卡公司”也不过四五个人,且分工明确。老板负责购买POS机、寻找客源。几个相当于小工的人,一个接待客户,一个刷卡、对账,一个负责把签购单整理打包。小规模的公司只有一两人。

  “审查不严,皮包公司很容易获取信用卡。”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刑二庭法官朱新风分析说,由于各家银行竞争激烈,争相发卡,而且对申请公司的申报材料没有非常严格的审查,导致不法分子和皮包公司很容易获取信用卡和POS机,给POS机非法套现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