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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分国有资产案的立案标准如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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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分国有资产案的立案标准如何掌握?

   标签:如何2012-07-06 02:30 星期五

   对私分国有资产案的立案尺度如何掌握?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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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动。

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试行《关于人民查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尺度的规定》明白:

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中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刑事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经济纠纷: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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