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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浅析合同诈骗罪认定的几个难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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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合同诈骗罪认定的几个难点问题

摘要: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古己有之,但是作为一类突出的社会现象,合同诈骗可以说是现代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由于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而且更为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因而成为了目前刑事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诸如合同诈骗罪的中的合同主要指的是什么,合同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该如何界定,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民事纠纷该如何界定等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进而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认定;难点

Contracts to defraud a number of issues identified

Abstract:There is a long history of cheating the public by using contracts, however, as a serious sociolinguistic phenomenon, contract fraud is doubtless the produc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modITy economy. This crime is not only infringing property rights of others, but also disturbs the order of market, there by becoming a hot topic in both theoretical field and judicial practice. This essay focuses on the hot spots of contract fraud in theoretical field and explores the problems in judicial practice. What is the concept of CONCRAT in contract fraud, how to define “the purpose with detinue” and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ntract fraud and civil fraud, are all questions this essay try to explored.

Keywords:Contract fraud;cognizance;difficulty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合同作为经济往来的一种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日趋上升。但与此同时,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据公安部统计,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8.1万起,其中立案数居第一位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23056起),占全年经济犯罪立案总数的28.6%。而从涉案总值看,合同诈骗罪(161.6亿)居第二位。

当前我国致力于构建契约自由、交易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体系,然而合同诈骗犯罪不仅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而且也违背了基本的合同法律制度及诚实信用的公序良俗,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合同诈骗犯罪活动的产生与存在,己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而且更为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成为了目前刑事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由于这种犯罪活动是利用合同这一合法外衣进行的,因而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和处理都存在一定的难度,并往往会出现一些模棱两可的案件。其中关键涉及到以下几个难点问题:合同诈骗罪侵犯何种客体的问题,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认定问题,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两者之间的界定问题,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两者之间的界定问题等。

一、合同诈骗罪概述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然而,目前在理论界,对于合同诈骗罪概念的理解,有着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观点缺少有关于合同诈骗罪行为手段的描述,但是在界定合同诈骗罪的定义时,是有必要强调这一点的,因为合同诈骗罪手段千变万化,但总离不开“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这两种基本手段;有的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签订经济合同,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观点中“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放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中显得有些累赘,因为合同诈骗罪行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那么行为人是肯定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的;还有的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但上述三种观点均没有指出该罪所侵害的另一重要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应该界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