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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的认定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

敲诈勒索的认定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务的行为。我们应了解,发出威胁的方式,既可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表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人转达,这些都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敲诈勒索的认定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法院对敲诈勒索犯罪会怎么判?

2009年,河北张家口7村民因被指控组织村民假上访,给政府施压“多领”60余万补偿款,贾文等7人被诉“敲诈勒索政府”。据崇礼县检察院2010年1月8日的起诉书:2007年10月中旬,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蒙牛现代牧业养殖基地”施工期间,拆除管理区前新房村村标,贾文等借此事纠集前新房村村民手持铁锹闯入施工现场,强行阻止施工,同时,贾文等还鼓动、策划、组织村民上访给管理区施加压力,达到借拆迁向管理区要钱的目的。

2011年5月11日,崇礼县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检方认为,贾文等在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以组织部分拆迁户向上一级政府上访为由,索要超过管委会定价的补偿款,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情...详细

敲诈勒索的认定维权过度是敲诈勒索吗,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维权过度是敲诈勒索吗?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大三学生黄静换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CPU存在问题。

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月。然而,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10个月后,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在《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中指出:“黄静及律师采用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胁迫’有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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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打欠条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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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敲诈勒索打欠条什么是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一、什么是聚众哄抢罪(一)聚众哄抢罪的概念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聚众哄抢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联合起来,抢夺公私财物。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并非是所有参加聚众哄抢的行为人,而是只有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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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打欠条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各有何特征,两罪的区别在哪?

一、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各有何特征?招摇撞骗罪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