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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敲诈勒索罪怎么判

  

在手机内存卡里发现一个已婚男与他人婚外恋的录音后,自觉有钱可图的杨峰便和录音里的女主角小苏合谋以公开录音的手段,欲敲诈对方20万元。得知对方不敢亲自露面时,更是狮子大开口,将赎金涨到了30万元。虽未得逞,但已然触犯刑律。近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小苏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09年10月,19岁的小苏偶然间认识了已婚男子刘勇,可是刘勇的已婚似乎并不能阻止他们“相爱”的脚步,两人悄悄的走到了一起。不久,小苏发现自己怀了孕,但她按照刘勇的要求去医院流了产。2011年5月,小苏再次怀孕,她又去做了流产手术。但是这一次,小苏在与刘勇通话时,用手机录下了两人之间关于小苏怀孕和流产的内容。谁也没有想到,这段本属于无心之举的录音,后来却派上了用场。

5月下旬,小苏将从朋友杨峰(另案处理)处借来的手机还给了杨峰,而这部手机正是录下她与刘勇之间谈话的那个手机。接下来的一天,杨峰在摆弄手机时无意中发现里面竟然有几段关于男女感情内容的录音,仔细辨认后,他听出女方正是小苏,而男方则是刘勇。杨峰知道刘勇有工作单位、有家室,就决定探探他知道此事后的口风。随后,杨峰用另一部手机拨打了刘勇的手机,询问刘勇是否认识小苏,刘勇称不熟悉。听到此话,杨峰放了一段小苏和刘勇的通话录音,并留下了一句“该怎么做你看着办”。

听到录音的李勇感觉十分震惊,他根据电话号码查询得知是一个叫杨峰的人打来的电话后,急忙打电话给小苏询问怎么回事,并希望能平息此事。当晚,小苏就打电话将刘勇的态度告诉了杨峰。这下杨峰心里有了数,他决定敲诈刘勇一笔钱财,遂与小苏商量由她出面向刘勇索要20万元,否则就要刘勇好看。

而刘勇迫于无奈,便将此事告诉了他的侄子并让其处理此事。见刘勇不敢露面,杨峰更加有恃无恐,他决定要狮子大开口,狠狠“宰杀”一下刘勇,他让小苏将赎金涨到30万元,并告诉她态度一定要强硬。之后,刘勇的侄子提出先付10万元,当面交易后再付剩下的20万,杨峰没有同意,他称只有把钱一次性打在小苏的银行卡里,再转到他的银行卡里后,才能将手机内存卡还给刘勇。

由于被索数额巨大,考虑再三,刘勇只好报了警。随后,刘勇给小苏打去电话称钱已备好,但需要当面交易,小苏和杨峰商量后答应了下来。2011年6月初的一天,约好下午见面的时间后,杨峰复制了一张手机内存卡交给小苏前往交易,之后不久,杨峰就不断的收到小苏发来的手机短信称对方已经付了10万元定金,并让他到某咖啡厅见面。后来,杨峰便接到了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原来,小苏前往交易时等来的不是30万元,而是一副冷冰冰的手铐。其后,小苏被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苏以公开他人隐私相要挟,结伙敲诈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小苏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