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刑法敲诈勒索罪法条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

一、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勒索...

刑法敲诈勒索罪法条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务的行为。我们应了解,发出威胁的方式,既可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表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人转达,这些都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刑法敲诈勒索罪法条什么是共同犯罪,以共犯论处的法条适用注意什么?

我国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中多次出现了 “以共犯论处”,这些条款的存在对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状况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对于这些条款的理解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拟就此发表一下浅见。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表明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二人以上。

即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2、共同的犯罪行为。指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3、共同的犯罪故意。

...详细

刑法敲诈勒索罪法条法条竞合的概念是什么,法条竞合时应该怎么办?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法律竞合),是指由于法律对犯罪的错综规定,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着整体或者部分的包容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

这是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法律现象。例如,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第127条规定的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其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前者的外延可以包容后者,因此,触犯第127条的,也必然触犯第264条,这两个条文就形成了法条竞合。

...详细

更多关于 刑法敲诈勒索罪法条 的内容,请查看:其他侵犯财产犯罪 频道

敲诈勒索罪刑法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敲诈勒索罪刑法敲诈勒索罪判几年,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有什么区别?

一、敲诈勒索罪判几年?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法释〔2000〕11号)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细

敲诈勒索罪刑法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由于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要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的特点: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