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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请东莞辩护律师 东莞黄江刑事律师
容留他人吸毒罪请东莞辩护律师 东莞黄江刑事律师 来源::日期:2012-08-16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常见问题:
实践。
根据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规定
无偿提供场所吸毒的是否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既可能是有偿的行为,也可能是无偿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有没有从容留的行为中得到好处不影响本罪名的成立。
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
容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的,该怎么处理?
定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先引诱、教唆待其成瘾又对其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该怎么处理?
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次数和持续时间对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