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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2011-08-03 来源:四川刑事律师网 浏览次数:0

答: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法规定指责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从玩忽职守罪中分离出来而增设的罪名。


有关滥用职权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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