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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用职权罪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一、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实施的《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行为人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

徇私舞弊用职权罪

林高民律师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渎职犯罪当中,如何认定渎职行为与所发生的后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因为渎职行为往往隐藏在严重后果背后,不是引起后果的直接原因。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甄别渎职行为与严重后果的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渎职罪的焦点,也是刑事律师辩护的重点。

徇私舞弊用职权罪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法院对该罪怎么判

一、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是否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一)行为人须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只有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动植物检疫机关,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二)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的心态。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伺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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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用职权罪什么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非法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本罪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监狱管理秩序。(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非法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具体来说,主要是指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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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中的徇私舞弊如何认定

林高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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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中的徇私舞弊如何认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和处罚是什么?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需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

(2)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3)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必须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的损失。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详细

滥用职权中的徇私舞弊如何认定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如何认定和量刑?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