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死刑 |贪污罪 |受贿罪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合同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经营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抢劫罪 |绑架罪 |盗窃罪 |强奸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交通肇事罪 |滥用职权罪 |
wapk1r0zjt4
0
构成挪用公款罪,理由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因此,足以认定“归个人使用”; 二、法条规定的进行非法活动、进行营利活动,是指使用资金的行为性质,其指向为目的而不是形式。
送给回答者一份礼物送香吻 赠言:好帅的回答,楼主送上香吻一枚,以表诚挚谢意!
分享到: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电话:13322804716
QQ:53557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