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死刑 |贪污罪 |受贿罪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合同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经营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抢劫罪 |绑架罪 |盗窃罪 |强奸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交通肇事罪 |滥用职权罪 |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昨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温岭杀医案进行二审,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法院对被告人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2012年3月18日至3月26日,被告人连恩青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鼻部手术治疗。因感到术后效果不佳,连恩青多次到医院投诉但均无进展。2013年10月25日,连恩青携带事先准备的凶器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死2伤。1月27日,法院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搜索更多新闻: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电话:13322804716
QQ:53557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