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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西律师回答:盗窃罪数额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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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各个城区,规定均有不同。
回答时间:2008-05-26 05:34 | |
个性签名: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杨小军 华律认证律师 咨询电话:18707736371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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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数额较大的:自治区辖市、地级市市区内和柳铁为1000元,县及县级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为800元,一般农村为500元;
2、数额巨大的:自治区辖市、地级市市区内和柳铁为10000元,县及县级市所在地及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为8000元,一般农村为5000元;
3、数额特别巨大的:县(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为4万元,一般农村为3万元;
起点的标准均依犯罪行为地确定
回答时间:2010-03-21 18:20 | |
个性签名: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