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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职务侵占罪刑事辩护联系电话:1896210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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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职务侵占罪刑事辩护   联系电话:189 62104280 (2009-04-18 11:19:23)

标签: 杂谈

        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

 

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的成员由曾经担任过警察工作的律师和专攻刑事辩护的律师联合组成.我们的辩护团队因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卓越的办案能力被社会广泛赞誉.

 

联系电话:189 6210 4280

联系人:周仲生

 

职务侵占罪的最大特点就是本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主观上必须是占为己有的意图,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主体上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只有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非本单位的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它的刑期最高点是十五年,数罪并罚的情形例外.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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