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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网络犯罪适用刑事诉讼意
据新华社电(记者 白阳 陈菲)记者获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日就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相关问题出台意见。意见重点就网络犯罪的管辖争议、证据收集等问题作出规定。在犯罪地认定上,意见将目前“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的表述修正为“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针对网络犯罪涉案人数众多且无法逐一收集相关言词证据的问题,意见指出,在慎重审查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可以综合全案证据,依据电子数据、书证等证据记录的情况,认定被害人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涉案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