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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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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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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犯罪行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合同相对人的财产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与合同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可以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刑法》修正案(七)在上述法条后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过上述有关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以及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的介绍,您是不是对合同诈骗罪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但实际上,合同诈骗罪与交易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的区分非常微妙,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诈骗的故意,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辨别。所以,当您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相同的问题,不妨向优秀律师寻求帮助,毕竟,他们有过硬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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