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故意杀人罪 >
荷塘区碎尸案两嫌犯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批捕
荷塘区碎尸案两嫌犯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批捕
2012-12-24 来源:株洲新闻网 浏览次数:0
12月21日,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也在这天,骇人听闻的荷塘区601碎尸案嫌疑人李明、刘永长被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批准逮捕。
李明与刘永长从小就认识,经常一起玩。11月初,再次相聚的两人,纷纷抱怨手头缺钱,于是商定骗一个有钱的女性过来,抢了钱后再把人杀掉。随后两人陆续购买了用于作案的刀、锤子、高压锅、编织袋的物品。被害人刘某是李明打麻将认识的牌友,出手阔绰,所以被李、刘二人认为很有钱。选择刘某下手,还有一原因,是李明一直怀疑以前刘某跟别人合伙出老千赢了他的钱。
11月19日14时,李明以买刘永长房子的名义,邀请刘某一同前往给他做个参考,两人一起打的到了601茨中村刘永长处。进屋问了几句话,两人就开始动手,把刘某捆绑起来,以死威胁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刘某在纸上写下了携带的银行卡密码。李明、刘永长用塑料袋罩住头部,将刘某活活闷死。为了逃脱侦查,二人决定毁尸灭迹。他们认为只要把尸体处理好,警方就抓不到他们。基于这愚蠢的想法,李、刘惨绝人寰地肢解了刘某的尸体,并把处理后的残骨分多次丢弃、掩埋。
经查,李刘二人抢得现金人民币8800余元、港币200元,从刘某身上搜出的项链、金手镯、金耳环变卖了11500元。收买这些首饰的寄卖行老板曾某明知二人首饰来源非法仍予收购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捕。
1997年李明因盗窃被判过有期徒刑,刘永长也因多次盗窃被数次劳教、服刑。或许,从监狱中出来的两人想过要重新回归社会,但最终,因其主观原因再次走上了犯罪道路,而这次是真的没有回头路可言了。李刘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不仅使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庭彻底破碎,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看守所,李明向检察官说道,“我知道自己犯下了弥天大罪,不想为自己辩解什么,只希望能快点接受法律的审判。”
本网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