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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13岁犯了故意杀人罪不负刑事责任,是否到了

        十三岁犯了故意杀人罪不负刑事责任,到了年满十四或者十六岁也不会再为这事件负刑事责任。但是注意了,不负刑事责任并不等于不负民事责任,故意杀人致他人重伤和死亡的,赔偿十几万至几十万,是未成年侵权所导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一般都为父母)承担,判决实例也是这样子。
        被申请执行的,无力给付就转成长期债务,只要债权人知道有财产时可随时通知法院去执行,每次执行不到财物都可行政拘留15日,每年可执行多次,想应也可能被拘留多次。只要不出现终结执行情况的,履行一辈子,死了都得以名下遗产折抵。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1、“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3、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至29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