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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

(提示:有关王立军案情的事,专门机关以及参与其中的人员是知情人,参与决策的人是核心人士,这些机构和人员知悉真相。而百姓则往往不明就里、不明真相,百姓对此所说的也就没有直接的根据,都是道听途说加上百姓自己的臆想、猜测、联想和演绎。在了解信息上,要以权威的渠道或深度参与其中的人士的说法为准。网民或群众的闲言碎语不足为据。这也是要正确区别对待政党、执政党、政府、专门机构和社会、群众关系的道理。比如,有一个相信政府的发布还是相信群众的说法的问题;组织与个人、上级与下级、少数与多数、全体与核心的关系问题;以前总是从表面上看,从媒体上看,从舆论上看,王立军是高大的英雄形象,令人敬仰,还有薄也是一样,很高大,很正确,不由得人要向他们学习,把他们当作榜样,但是,真相和事实公布后,形象大相径庭,甚至有严重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在里面,使人大跌眼镜,大吃一惊。原来我们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真相,根本就不了解,我们在这些事情面前只是局外人只是看热闹而已。舆论真的很能忽悠人呀。我们任何人都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并且要得出自己的结论,得出自己的观点,或者发出自己的声音,哪怕这是唯一的,与众不同的,要相信自己的感受和判断,不要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对于自己不知道、不了解的人和事,就不要发表意见,就对问你的人说,自己不知道、不了解。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不缩小,实事求是。这次发生在重庆的事,给我学习为人处事的教训真是大呀,体会真是深呀,它会一直留在脑海中提醒我思考警醒我注意自己的言行。)

一、新闻: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新华网成都9月5日电 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明知薄谷开来有杀害尼尔·伍德的重大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究,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已构成叛逃罪;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立军的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二、资料:什么是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