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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中止

嗯。。。这是你对未遂没有理解。。。 自己先好好看看定义吧。。。 未遂要求的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比如他的家人闯进来,他跳窗逃走 这其中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吧。。。 本案也不应走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不仅要求行为人依据自己的意志放弃犯罪,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洪某的行为就像你说的,只是抱上床离去,不构成这一点,甚至还有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的危险,所以肯定不能是中止 应该定故意伤害罪,既遂。。。 虽然口中喊了要一起死,他的主观意图是置于死地,但是后来的行为可以认定他的主观目的转化为了伤害 第一,没有继续伤害以致死 第二,没有积极的救助 从这两点来看,定故意伤害罪,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