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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立案标准
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保护、使用、处理的规定。所谓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主管人员或负责人,为了改善单位职工的福利待遇,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或其他动机,而扣交国家的税金、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金,以单位的名义作出决定,以单位福利或其他形式,按一定的分配案分给单位所有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