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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受贿罪案件律师辩护要点

 

 

 

量刑基准的确定

受贿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确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基准刑为免予刑事处罚。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受贿数额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

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受贿数额不满5万元,具有3次以上索贿或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次索贿或经济损失50万元的,基准刑增加一年。

具体个案是否具有“情节严重” 情形,可判处七至十年有期徒刑的,一般由审委会讨论决定。

受贿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具体个案是否具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可判处无期徒刑的,一般由审委会讨论决定。

受贿数额1020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

受贿数额2050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受贿数额50100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受贿数额100150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受贿数额150200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受贿数额200300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受贿数额达150万元,同时具有索贿(索贿数额应占犯罪总额的30%以上)、拒不退赃、给国家造成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受贿数额达300万元,有上述三个量刑情节之一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受贿数额达500万元,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分格原则

基准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格为6个月。

基准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格为1年。

量刑情节的适用

1)索贿的;

2)累犯;

3)因受贿而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

1)拒不退赃的;

2)因受贿行为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共同犯罪主犯的犯罪手段狡猾恶劣的;

4)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的;

5)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的。

1)犯罪事实未被发觉,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事实已被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双规)措施,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事实尚未发觉,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因形迹可疑或调查取证需要,找行为人教育、盘问或取证,行为人如实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视为自首的;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已经发觉的事实不构成犯罪,而行为人又交待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不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的,应视为自首情形的。

①基准刑为一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