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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进行界定
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人们知道法律不只是惩罚犯罪,更是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成为越来越多的群众的合理选择。
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辩护律师只要能充分认识调查取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取证难的原因并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就一定能够正确履行辩护律师的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开创刑事辩护的新局面。
江门律师刘存权简介:
刘存权律师,男,广东汕尾人,户籍江门市,中共党员,原任江门市公安局某分局刑警,现为广东凌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刘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并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攻读广东警官学院刑事侦查专业,并于2009年以420分全江门市第二名的优异成绩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任职资格。
刘律师原任江门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警官,国家公务员,一级警司,曾在公安局从事法制员、刑事侦查、公益律师等工作并获得多次嘉奖、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警队之星、优秀法制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在江门地区拥有丰厚的人脉资源,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也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刘律师从事公安法制、刑事侦查等工作八年多,熟知各类案件办理流程,对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存在的问题了如指掌,能够轻易辨别程序违法、违法取证等对犯罪嫌疑人最为有利的问题,在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中一击即中,凭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处理经验,尤其精通于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刑事处分等刑事辩护。
刘律师从事法律理论和实践多年,对婚姻、公司法务、民商业纠纷、交通赔偿等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和独到的见解,并能得到司法机关的重视和采纳,成功案例不胜枚。刘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房地产、知识产权、拆迁、及损害赔偿,法律顾问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执业后代理了大量的商事案件和非诉讼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技巧和庭审经验,对案件的操控和驾驭能力强。在处理众多案件中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个人素养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赏,现为多家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