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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港惊现史上最牛刑事案件

    说这是史上最牛刑事案件一点都不过分,因为它开创了中国刑事诉讼之先河。他们推翻司法调查结论,直接认定当事人有罪,然后操纵司法机关,违法办案,把一个清白的、反腐败的人“整”为有罪之人。 他们是谁,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他们为什么要下此毒手?请看发生在天津大港的冤案。
   一、 起因:正义举报引火烧身
   2010年年初,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窦效田同志举报窦庄子村现任书记窦连敬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8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然而,窦连敬在大港工委有保护伞(全称: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工作委员会),保护伞叫停了对窦连敬的调查,反过来开始调查举报人。
   大港纪检委、公安局经侦、检察院对举报人窦效田进行了三轮调查,最终的结论都一样,窦效田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检察院作出了《不予立案决定书》。
   二、 法律与谎言的较量
   为了达到打击报复的黑恶目的,窦连敬和他的保护伞共同蒙骗滨海新区政法委,2010年8月5日,滨海新区政法委在没有看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推翻三个部门的调查结果,违法决定窦效田构成滥用职权罪(据了解当时是政法委姓谢的领导个人决定),交大港检察院立案侦查。窦连敬从保护伞处得知窦效田被抓的消息后,迫不及待的在村里组织燃放鞭炮一个多小时。
   8月10日大港检察院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批捕。2010年8月19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经调查核实,依法认定窦效田无犯罪行为,驳回大港检察院逮捕请求,并建议立即释放。事情该结束了吧!
   三、谎言与法律的较量
   保护伞无视上级检察院的司法决定,他们阻止办案人员释放窦效田,强迫办案人员将窦效田从大港看守所转移到大港某个宾馆继续违法关押。
   2010年8月20日,大港工委副书记李德林带领大港检察院多人去天津二分院,意图行政干预,要求改变不批捕的决定,二分院坚持依法办事,再一次驳回了他们非法要求。
   下午三时许,大港工委书记张志方、副书记李德林和滨海新区政法委姓谢的干部,一起“上访”到天津市高检,不提案子,而是打维护稳定的幌子,把群众上访问题扣在窦效田头上,将窦效田“妖魔化”,以维护稳定为名,以滨海新区领导很重视为由欺骗高检领导,从而实现他们的黑恶目的,窦效田被违法逮捕。
   四、不得不说的黑暗
   将窦效田违法逮捕后,保护伞抽调亲信成立“联合专案组”,专门整窦效田。专案组查了几个月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反而把窦连敬的堂兄窦连信查出来了(当然有保护伞,此人于2011年春节前已被放出去)。
   窦效田没有问题他们只能做假案,在证据上做手脚,把客观真实的、对窦效田有利的证据抽出去,留下窦连敬的伪证,在认定证据时故意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以达到捏造罪名、陷害窦效田的目地。
  侦查人员对窦效田的家属讲:“太违法了,但是我们没有办法,我们只是办事的。”“如果有那一天,我们愿意站出来”。法院的法官讲:“快上诉吧,我们也没办法”。一个检察官公开讲:“什么叫冤案,窦效田的案子是我见过的真正的冤案。”
   在此,笔者就不多罗嗦了。想了解更多内幕的可以给我留言,留言必回。想了解窦连敬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可以搜:谁是他的保护伞?祝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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