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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技校校长因滥用职权罪获刑

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补助资金53万多元

民营技校校长因滥用职权罪获刑

  襄阳汉江传媒网消息(襄阳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剑 记者纪哲】向山区一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购买农民工身份信息后,民营技校校长编造虚假劳动力培训资料900多份,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补助资金53万多元。记者昨悉,经襄城区检察院反渎局侦办的我市一起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涉案人员获罪:民营的襄阳卧龙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杜某因教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其骗取扶贫款,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雨露计划”是省人民政府为落实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在全首推行的一项财政扶贫补贴政策。2004年该计划实施后,民营的襄阳卧龙职业技术学校被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确定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2006年,保康县歇马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蔡某、保康县黄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郭某结识了时任襄阳卧龙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的杜某。杜某让蔡某和郭某为学校提供该镇农民工的身份资料,并许诺按每份资料50元的价格向二人提供酬劳。

  蔡某和郭某为缓解所属单位办公经费紧张的问题,在明知杜某不可能为资料上的农民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下,答应了杜某的要求。2006年、2007年,因提供1000份农民工身份资料,蔡某从杜某处获得4.4万元。2006年,郭某为杜某提供了550名农民工的身份资料,获款2.7万元。蔡某、郭某分别将收到的款项交给单位,用于公务开支。

  杜某为获得农民工信息,从2006年起,分3年编造了961名农民工培训、安置工作的虚假台账,上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处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53万余元。

  法院认为,杜某为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补助资金,教唆国家工作人员蔡某、郭某利用职权向其提供信息资料,蔡某和郭某明知杜某为骗取国家资金,仍不正当行使工作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3人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襄城区法院近日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对蔡某、郭某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