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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如何适用刑罚青岛城阳刑事辩护律师

    对非法经营罪如何适用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青岛城阳刑事辩护律师电话:15053214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