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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上缴国家的税金、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一、立案标准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量刑标准
(一) 犯本罪的(累计十万元以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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